游购东莞,畅享优品好货
还能把奖金带回家
2月6日至7月31日
东莞市有奖发票活动正式启动
消费满100元(含)以上
开具个人抬头发票
可登录云闪付平台
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东莞吃喝玩乐住
只要开发票就有机会抽奖
即开即奖即时兑付
还有定期抽奖等你参与
叠加最高可获800元奖金!
一边体验东莞制造之美
一边解锁惊喜彩蛋
快来了解一下吧!
01
活动内容
2026年2月6日(含)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在东莞市内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
02
奖项设置
采用“即开即奖+定期大奖”双模式,两种奖项可以兼得。个人消费者通过有奖发票抽奖所获得的奖金按相应奖项设定的中奖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至中奖者账户。
即开即奖
🎯活动详情:消费者上传发票(上传不限定位)并经系统核验通过后,即时参与抽奖,中奖结果实时显示,奖励即时兑付,中奖金额随机获得。
💰奖项设置: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20元,四等奖10元,五等奖5元。
定期大奖
🎯活动详情:次月从上月所有有效参与发票中按一定比例抽取月度大奖,中奖金额随机获得。
💰奖项设置:一等奖7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
03
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通过“云闪付”APP进入有奖发票有关界面上传清晰电子发票图片并确认OCR识别的票面内容(包含发票号码、价税合计金额、开票时间、购买方名称等),系统核验成功便可参与有奖发票抽奖活动。
有奖发票系统将于2026年2月11日12点上线,每位消费者每日最多可上传5张(含),2026年2月累计最多可上传20张(含),后续月份上传发票上限另行通知。
04
活动规则
🏬经营主体范围:
在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应为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个行业;可正常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
🙆消费者范围:
消费者个人(自然人)。在东莞市内通过实际消费取得的真实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数电票)。发票必须为个人实名制发票,发票抬头需为消费者本人姓名,且与申请平台APP注册的信息保持一致。
🧾发票范围
✅发票须为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个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且通过发票查验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次有奖发票活动实施期(2月6日至7月31日)内,单张发票票面金额(价税合计,下同)100元(含)以上。
✅发票信息完整、清晰,无涂改、伪造、变造等情况,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关键信息可正常识别。
05
特别提醒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发票不纳入抽奖范围:
❌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经营主体开具的发票;
❌超出活动周期开具的发票;
❌单张发票票面额度在100元(不含)以下的发票;
❌抽奖时已红冲的蓝字发票及对应的红字发票;
❌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未通过发票抽奖系统核验的发票;
❌其他不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
06
活动须知
本次活动有关规则可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如有调整另行公告。本次活动由东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活动咨询电话
95516(发票抽奖、奖金发放)
95534(发票上传)